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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煙點儀是用于測定油脂加熱過程中產生連續煙霧時溫度的關鍵儀器,廣泛應用于食用油品質檢測、食品加工及油脂研發領域。為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需定期進行校準。以下是油脂煙點儀校準的詳細規范,涵蓋校準條件、步驟、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校準條件- 環境要求:
- 溫度:校準環境溫度應穩定在 20℃±5℃,避免溫度波動影響儀器傳感器靈敏度;
- 濕度:相對濕度 ≤80%,防止冷凝水影響電路或光學部件;
- 通風:校準區域應無強氣流(如空調直吹),避免煙霧擴散速度異常;
- 光照:避免陽光直射或強光直射儀器,防止干擾光學傳感器(若配備)。
- 儀器狀態:
- 儀器通電預熱 30分鐘以上,使溫度傳感器達到熱平衡;
- 檢查加熱裝置、溫度傳感器、煙霧檢測模塊(如紅外或光電傳感器)是否正常工作;
- 清潔加熱容器(如試管、油槽)及傳感器表面,確保無油污或殘留物。
二、校準設備與標準物質- 標準溫度計:
- 分度值 ≤0.1℃,測量范圍覆蓋油脂煙點(通常100℃-300℃);
- 需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 標準油脂樣品:
- 選擇已知煙點值的標準油脂(如精煉大豆油、菜籽油),煙點值需覆蓋儀器常用檢測范圍;
- 標準油脂應密封保存,避免氧化或污染導致煙點變化。
- 輔助工具:
三、校準步驟1. 外觀及功能性檢查- 檢查儀器外殼是否完好,顯示屏、按鍵、加熱開關等部件是否正常;
- 確認加熱容器(如試管)無裂紋或變形,溫度傳感器插入深度符合要求(通常距容器底部 5mm-10mm)。
2. 溫度傳感器校準- 方法:將標準溫度計與儀器溫度傳感器同時浸入同一油浴(或恒溫水槽)中,油浴溫度設定為 150℃、200℃、250℃(或根據儀器量程選擇3個校準點);
- 操作:
- 啟動油浴加熱,待溫度穩定后記錄標準溫度計讀數(T標)和儀器顯示溫度(T儀);
- 每個校準點保持 5分鐘,記錄3組數據取平均值;
- 判定:若 |T標 - T儀| ≤ 2℃,則溫度傳感器合格;若超差,需調整儀器溫度補償參數或更換傳感器。
3. 煙霧檢測模塊校準(若配備)- 方法:使用標準油脂樣品模擬煙點產生過程,驗證儀器煙霧識別閾值;
- 操作:
- 取 50mL 標準油脂倒入加熱容器,按儀器操作規程加熱;
- 觀察儀器煙霧報警溫度(T報)與標準油脂已知煙點值(T煙)的差異;
- 重復測試3次,取平均值;
- 判定:若 |T報 - T煙| ≤ 3℃,則煙霧檢測模塊合格;若超差,需調整傳感器靈敏度或重新標定。
4. 重復性校準- 方法:對同一標準油脂樣品連續測量 5次,記錄煙點值;
- 判定:計算5次測量值的標準偏差(SD),若 SD ≤ 1.5℃,則儀器重復性合格;否則需檢查加熱均勻性或傳感器穩定性。
四、校準結果處理- 校準證書:
- 記錄校準環境條件、校準設備信息、校準數據及結論;
- 標注儀器是否合格,并附不確定度評估(若需要)。
- 不合格處理:
- 若溫度傳感器或煙霧檢測模塊超差,需聯系廠家維修或更換部件;
- 重復性不合格時,檢查加熱容器是否清潔、加熱功率是否穩定。
- 校準周期:
- 建議每 6個月 校準一次,或根據使用頻率調整;
- 儀器維修、更換關鍵部件或搬運后需重新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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